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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情况下公务员加分,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6-14 03:44:53 编辑:公务员考试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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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1、毕业时被选拔在基层单位服务过一年或者以上的时间,在这时报考公务员,当地的人事部对你考核成绩达到了合格的分数,这个时候就具备公务员加分的条件。笔试资料领取 2、如果应届生在毕业的时候参加志愿服务的西部计划期限已经满了,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只要当地部门对你考核成功,那么你是具有公务员考试的加分资格的。 3、关于一些报考名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考试加分情况会根据当地的管事部门自己决定,最后会把考试加分的情况进行公布出来,这些加分情况还需要进行档案备份。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

2,哪些条件下公务员可以加分

4.四川公务员笔试加分政策\x0d\x0a  (1)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有关规定,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各加2.5分。所加分值按规定比例折合后计入笔试总成绩。\x0d\x0a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规定,参加国家、我省和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以外的乡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所、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村组基层组织等)、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连续工作2周年及以上且服务期满的,每工作满1周年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安排在乡镇和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志愿者,1年中在村组和社区工作累计满6个月以上的,视为1年农村、社区工作经历,按上述办法加分)。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同意成都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志愿者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批复》(川人办发〔2009〕182号)文件规定,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可参照全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享受加分政策。\x0d\x0a  我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的,按照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7〕24号)、省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川组通〔2007〕52号)文件规定加分。\x0d\x0a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x0d\x0a  (2)在抗ZHEN 救灾中表现突出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人员,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x0d\x0a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ZI 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SHU 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GAN孜州、阿BA 州、凉SHAN 州和少SHU 民族自治县职位的少SHU 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x0d\x0a  考生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折合后加分总分值不超过5分。\x0d\x0a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薄;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联系电话送交报考职位所在县(市、区)人事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x0d\x0a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项目加分照顾考入机关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哪些条件下公务员可以加分

3,公务员加分政策

公务员有这些加分政策,你知道吗?一、国考中有哪些加分政策? 实际上近年来国考中没有明确规定有任何加分的政策,这是保证国考形式上的公平。 国考中虽然没有加分政策,但是还是有类似的政策,那就是“特设岗位”。比如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计划教师等,国考为这些人群专门设置了岗位,别的人群根本没有报考这类岗位的资格。 同时,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还会在国考中受到政策倾斜。为了降低进入的门槛,国考对于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比如适当降低学历限制、放宽专业要求、适当调整年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对于在本地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还会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向这类人员招考。二、考公务员有哪些加分政策 细数各地公务员考试加分的项目,大致上无非就是针对一下这几类人群: 1拥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实际上是指在县级及一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等工作的经历。 特备说明一下,退役士兵在军队现役的经历也可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若曾在市直属机关工作,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这些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一般是截止到公告发布的当年10月份。每年的情况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年公告为准。 比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认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两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等四项目人员,以及受聘到国家和自治区开发重点县及边境县的考生,也能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2烈士子女、配偶,或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等 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子女符合公务员录取条件的,在同等情况下,会优先录取烈士子女为公务员。《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也规定了烈士子女,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初级士官,报考国家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被收取“全国公安一级英雄模范”、“全国公安二级英雄模范”“全国特级优秀人民经常”称号,以及公安系统烈士的子女,都可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具体的加分政策还要以官网通告为准。 3少数民族考生 少数民族也能享受公务员考试的加分政策,报考州、市、地及以下公务员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都会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此外,报考省直单位、西宁市、海东地区所属职位的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在职教师需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者必须具备公务员录用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在各地省考中,关于少数民族加分的政策并没有同意的标准,各地情况都不一样,具体加分的标准还要看官网通告。 对少数民族加分的省份 对少数民族加分的省份有:福建、四川、贵州、海南、宁夏、青海。 福建:少数民族者,报考少数民族自治乡机关、 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或专门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可以按照所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设置总分的10%加分。 四川: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贵州: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报考单位在民族乡的,予以加分。 海南:海南生源(或海南户籍)的黎族、苗族、回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市、县所属单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青海: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公务员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宁夏:回族考生加10分 4参加过西部计划 如果以应届生的身份毕业时,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经完成,在这个时候报考公务员,经过报考岗位当地部门考核成功之后,也有相应的加分资格。 5在事业单位工作过一年及以上 毕业之前被选拔在基层事业单位,并且工作过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时间,在满足这种条件下报考公务员,经过报考岗位当地部门考核后成绩达到合格分数,也具有相应的加分条件。 6可能会加分的条件:退役军人 退役军人可能也会有加分的政策,国家或者各升级公务员考试公告中并没有同意规定,建议报考时仔细查看公务员考试公告和职位说明,或者咨询相关的招考单位,以招考单位的说明为准。 对退役士兵加分的省份: 陕西:对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时予以加分; 青海: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笔试总成绩加5分。

公务员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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