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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创新理论,从20实际多少年代开始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

来源:整理 时间:2023-11-18 09:35:55 编辑:公务员考试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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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20实际多少年代开始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开始走向深入,被用于解释经济发展中的许多现实问题,其重要地位逐渐得到确认。
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在经过长期单项研究后,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走向综合,最为重要的标志是创新系统理论的提出。

从20实际多少年代开始技术创新的理论研究

2,技术创新理论要求企业把哪个部门看作是企业最重要部门

技术创新的核心部门是研究技术的部门(话糙理不糙)一般情况下 都在技术服务部 后者 售后服务 这两个部门 因为技术需求性较高如果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 或者较为重视科技研发创新就会单独成立研究发展部 或者 科技发展 这类的部门总体来说 还是那句话 哪个部门研究技术 哪个部门就是技术创新的核心部门
科技部门

技术创新理论要求企业把哪个部门看作是企业最重要部门

3,如何理解周期性技术创新理论

技术创新活动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决策者选择怎样的技术创新战略与策略,取决于企业内外部两大方面的多重因素。研究与开发能力的高低,是企业的内部决定性因素之一。而对外部的决定性因素的分析,则可结合企业产品的生命周期理论进行。 一、从技术经济的角度认识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从技术经济的角度指的是创新者借助于技术上的发明和发现,对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生产组织进行重新组合,以建立效能更好、效率更高的新的生产体系,获得更大利润的过程。技术创新作为技术革新活动,包括三个基本的方面,一是产品创新,它可以是全新技术的全新产品创新,也可以是现有技术发现后
技术创新的核心是在产品/服务的研发、设计、制造、生产、管理、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各阶段,产生出新的能满足日益个性化的顾客需求、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意或解决问题的原理或方法。

如何理解周期性技术创新理论

4,技术创新TRIZ是什么

《技术创新方法入门:TRIZ基础》按照大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学习的需求,介绍前苏联发明家阿奇舒勒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即TRIZ。介绍TRIZ的发展历程、TRIZ的主要内容和理论、TRIZ的核心思想、TRIZ主要工具和实践应用。 《技术创新方法入门:TRIZ基础》为TRIZ基础,共分为六章,分别是技术创新概述、寻找技术创新突破点、技术问题的定义、技术问题的理想解、解决技术矛盾的四十个发明原理和物理矛盾解决原理。通过《技术创新方法入门:TRIZ基础》的学习,能比较全面地了解TRIZ相关知识和方法,能应用TRIZ,突破我们的思维定势,揭示问题本质,确定探索方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进一步可以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 《技术创新方法入门:TRIZ基础》适合于本科、高职、中职院校各专业学生或未学过TRIZ课程的工程技术人员。
呵呵 靠自己

5,技术创新 发明 关系 长篇论述

技术创新的概念  经济理论中关于创新的定义,是由熊彼特首先确定的,他认为:创新是指企业家实行对生产要素的新的组合。这包括五种情况: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提供一种新的产品质量、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一种原料或半成品的新的供应来源和实行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建立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熊彼特定义的创新概念所包含的范围很广,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等等,但他并没有对创新本身进行细致的分析研究并给出严格的定义。  正确地界定技术创新的概念,对于技术创新理论的研究以及它在经济发展中的具体实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经济学家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美国学者莫埃思曾对350多篇关于技术创新的文章进行了统计,列举了形形色色的定义。在技术创新概念的界定上,分歧意见主要集中在对技术创新中的“技术”概念的理解、对创新过程所涵盖内容的认识、对技术变动的强度限定以及对技术创新复杂丰富内涵所说明的不同侧面对定义的影响等方面。  1992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认为:技术创新包含了新产品和新工艺的产生以及对产品和工艺的重大技术性改变。创新包括了以系列科学的、技术的、组织的、金融的和商务的活动。我国学者认为: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总之,技术创新概念的严格定义是一个相当广泛而复杂的问题,难以用简单的定义将它涵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大家都能认可的严格意义上的统一定义。但是,有一点是公认的,就是技术创新是一种经济概念,是一种经济发展观。这一概念的内涵是,高度重视技术变革在经济变革中的重大作用,它是经济和科技甚至包括教育、文化等的有机结合,不是一个纯粹科技范畴内的概念。  发明创造的概念  发明创造严格意义上的定义在学术界也是众说纷纭,难以取得一致的看法,但公认的基本特征应具备两个条件。首先,发明创造必须是首创的、独创的、新颖的,不能是简单的重复,更不是模仿;其次,发明创造必须对社会发展有意义或者是有用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或理论问题。概括地说,发明创造是指提供新颖的、有意义的成果的活动。  发明创造还有狭义创造和广义创造之分。狭义创造产生的成果所具备的新颖及有意义是指对全世界、全人类的范围来说的“首创”或“前所未有”;而广义创造产生的成果所具备的新颖及有意义是指对某一地区、部门、系统的范围来说的。例如,爱因斯坦发明的相对论属于狭义发明创造,属于首创、前所未有的震惊世界的成果,对全世界和全人类都有重要的意义;而我国研制成功的原子弹、载人航天卫星等成果属于广义发明创造,虽不是世界首创,但却是完全靠我国自己的力量研制出来的,对中国、中国人民的范围来说仍是“首创”或“前所未有”,仍不失为震惊世界的伟大创举。  界定发明创造中的“新颖、有意义”,其相对范围可大可小,一般来说,发明创造总是从相对部门或地域的广义发明创造开始,逐步做出前所未有的、对更大范围乃至全世界都有重要影响的狭义创造。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广义创造,就没有狭义创造,广义创造是狭义创造的基础。  技术创新和创造发明的联系与区别  将创新与发明创造区别开来,被认为是熊彼特的另一大贡献。熊彼特认为:只要发明还没有得到实际上的应用,那么经济上就是不起作用的。无论是科学发明还是技术发明,在发明未能转化为商品之前,发明只是一个新观念、新设想,在它们没有转化为新装置、新产品、新的工艺系统之前,不能创造任何经济价值。他还认为:“作为企业家职能而要付诸实际的创新,也根本不一定必然是任何一种发明。”因此,可以说发明是创新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不是充分条件。对于源于科技发明的技术创新来说,发明仅仅是创新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换句话说,创新是人类创造活动的一种,其本质就是创造。创造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习惯叫法,如科学领域的创造习惯称为“发明”或“发现”;体育竞赛中的创造习惯称为“破纪录”;文学艺术领域的创造习惯称为“创作”;技术领域中的创造习惯称为“革新”;等等。  创新和创造发明虽有一定的联系,但仍有本质的区别。  首先,创新是一个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必须有收益。如果根据新的思想,生产出新的产品,虽然很新颖,若不能应用,没有收益,这可以说是发明创造,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新。  第二,发明创造是一个绝对的概念,而创新则是相对的概念。例如,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时,先要考虑自己是不是第一个作的,若别人已经做过,你就不可能再申请专利了。它在“首创”或“第一”问题上是绝对的。创新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不必像申请专利那样要查清是不是“第一”或“首创”,是不是人家已经第一个做过了。创新有一个相对的范围,不必先考虑在部门、系统内过去有没有人做过,只应了解做的程度如何,我们做了以后有哪些进步,同时这个进步可以有收益,这就是创新。  第三,发明创造既有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发明创造,也有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发明创造”;而创新必须是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创造。如计算机的发展是积极创造,而电脑算命、计算机病毒则是消极创造;核科学和技术的发展是积极创造,而核武器的发展则是消极创造;生物和化学科学的发展是积极创造,而生化武器、毒品提炼技术则是消极创造。但是,创新则不同,没有人会将伪科学或假冒伪劣称为技术创新。  第四,创造强调是第一次的首创,也可以是全盘否定后的全新创造;创新则更强调是永无止境的更新,它一般并不是对原有事物的全盘否定,而通常是在辨证的否定中螺旋上升。  综上所述,创新与发明创造的概念,在一定意义上说有本质上的区别,但在“创新”(innovation)和“创造”(creation)字义解释和内涵的把握上又难以有严格的界定,学术界对此问题众说纷纭,难以取得一致的看法。  我们认为:无论是创新,还是发明创造所遇到的问题,对其加以解决的思维方法都是相同相通的。“创新与发明创造”的能力既源于天赋,更来自于后天的教育培养,来自于通过各种形式的启发和引导,包括从创新与发明创造思维方法、认知障碍及其克服,到创新的非认知调控和创造性人格特征分析等。总之,用一种新的方式、比较高的效率培养创新与发明创造型人才是我们希望达到的目的。
摘要的说:技术的不断创新为科学家发明提供思路的方向,新发明的应用推动了社会的不断前进,又反过来促进了技术的不断创新。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和谐共存。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6,技术创新包括

技 术 创 新 是 什 么? 时下,“技术创新”一词大量充斥于各种媒体,在媒体的鼓动下,举国下几乎无人不谈技术创新,宣传的威力之大令人咋舌。然而,这一对技术创新的大规模的运动式推进,不仅有使技术创新沦为一种意识形态话语的可能,从而使人对技术创新本身发生怀疑,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消除这种心理的途径是营造一个公平的、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使每一个企业真正具备高度的动力感、不同寻常的竞争意识和不顾一切的敢于创新的精神,而不在于全国总动员)。更重要的是这种推进的结果能有多少“干货”,令人心存疑虑。疑虑不仅源自于“运动式”的推进本身,更源自媒体上诸多文章对于技术创新认识上的混乱。绝大多数文章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具有明显的片面性和局限性。这些混乱的认识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如下两种极端观点。 一种是把技术创新看作纯粹的技术行为。这种观点突出地表现为将技术创新等同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仅仅是一种技术上的要求,创新成果的市场应用并不需要考虑或较少考虑。实质上,技术创新在这里被等同于技术的开发。 这一对技术本身重要性的强调的观点,不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也具有相当的实践意义。从理论上看,这一观点把握并强调了技术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技术的开发。在实践中,这一观点的意义表现在几个方面。从企业的角度看,现实中的不少企业,尤其是国有、集体企业,对技术开发已有太久的隔离。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些企业无需技术的开发就能生存甚至“发展”,改革开放20年后的今天,这一现象至今犹存。计划经济体制下大锅饭的“香甜”仍让这些国有、集体企业回味,这些企业的运作、管理等方面仍然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对过去的依恋与固执。对技术开发的强调,有可能使这些企业重视技术的开发,重视技术开发机构,主动或被动建立起自己的技术开发中心。从政府的行为看,政府也会在一定的范围内,给予企业某种程度的发展空间,为企业提供一定的技术开发方面的服务。同时,这一观点也有助于提高对企业本身发展规律的认识,对技术开发的主体——高校和科研机构——有更多的关注。当然,对知识积累和技术开发人才的重视也是该观点中的应有之意。毕竟,技术的开发需要知识的积累和技术人才为条件。 这一观点的不足之处也是显然的。对这一方面的思考,同样可以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展开。这一观点理论上的危害是将技术创新的一个环节——技术开发——当作技术创新。这一观点指导下的实践会出现诸多的严重后果。一方面,由于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并不强调市场的导向作用,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并不能保证产品的市场成功,使企业对技术的开发失去兴趣和信任,对技术开发发生怀疑。这对企业的发展是绝对不利的。另一方面,由于技术开发本身能否成功,只取决于对技术发展规律的认识程度,至于技术开发的成果在市场中会有什么作用并不在考虑之列,这将阻碍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的进一步深化,使技术转移的难度加大或成为不可能。计划经济时代以及如今同样存在于不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开发成果难以转化的现象,正说明了这一观点的危害性。这一种认识的泛滥,无疑会强化只考虑技术开发本身的可行性的技术开发模式的继续存在,阻碍技术开发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的步伐。 另一种观点,将技术创新看作是纯粹的经济行为。如有的文章认为技术创新的本质只是一种经济行为,技术创新能只能相对于一定的经济利益而存在,如果不能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技术创新就不会发生或很难进行下去。相对于上一种观点而言,这一观点弥补了上一观点之不足,强调了技术开发中市场的导向作用,强调了技术开发成果在市场中的成功,这无疑从理论上抓住了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关键部分——技术的利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是一种理论范式的突破——从过去只重视技术开发本身到重视技术开发成果的市场成功。这一突破,对实践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促进技术开发行为的市场取向,将使技术开发的成果具有更多的转化可能性,技术开发成果限于文章、样品的尴尬局面也将被打破,经济的增长具有了更可靠的技术保证。 然而,正是这一观点的成功之处,带来了它的明显的不足。只强调技术创新中的经济行为,不仅存在理论上的缺失,而且会导致实践中的错误取向。从理论角度而言,只强调经济行为,将使技术本身发展的规律、技术开发的可能性被忽略。这将导致企业有可能作出从技术上无法实现的技术选择,企业因此承担了本不必承担的更多更大的风险。从全社会来讲,只强调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导向,将使技术的开发得不到足够的重视,技术的利用也就失去源泉,成为无本之木。在纯粹的市场导向下,对技术进行利用的结果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可忽略的负面影响,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相背离。这一种观点尽管相对于上种观点而言,有了更多的可取之处,但仍然不能成为理想的选择。只有充分融合上述两种观点,才可能在实践中达到预期的目标。 对技术创新的全新理解是:技术创新是一个从产生新产品或新工艺的设想到市场应用的完整过程,它包括新设想的产生、研究、开发、商业化生产到扩散这样一系列活动,本质上是一个科技、经济一体化过程,它包括技术开发和技术利用这两大环节。这样理解的技术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技术的商业应用和创新产品的市场成功,在这一点上,与第二种观点一致。然而,这一观点并不仅仅关注技术创新中的市场导向,它也关注技术开发本身。由此可以看到,从科技与经济一体化过程来理解技术创新,在理论上吸取了上述两种观点之精华,这一理解应成为实践指导。 技术创新既可以由企业单独完成,也可以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完成,但是,技术创新过程的完成,是以产品的市场成功为全部标志,因此,技术创新的过程,无论如何是少不了企业参与的。具体e68a84e8a2ad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236356565从某个企业看,企业取何种方式进行技术创新,要视技术创新的外部环境、企业自身的实力等有关因素而定。从大企业来看,技术创新的要求具体表现为,企业要建立自己的技术开发中心,提高技术开发的能力和层次,营造技术开发成果有效利的机制;从中小企业看,主要是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建立承接技术开发成果并有效利用的机制。对政府而言,就是要努力营造技术开发成果有效转移和企业充分运用的社会氛围,确立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地位。至于提供技术开发成果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需要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意识,加大技术开发成果面向市场的力度,使企业有可能获得更多的、有用的技术开发成果。 对技术创新的认识,无论是只强调技术,还是只强调经济,都是不全面的认识。只有二者结合,才有可能是理性、现实的。这里说“可能”二字,是因为技术创新并不是技术开发和技术利用简单的相加,不是1+1=2,而是技术开发和技术利用相加后的整体,是1+1>2的加法。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换句话说,技术开发和技术利用是要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这个整体中,不仅需要从技术的角度、技术发展的规律,考虑技术开发的可能性,还要以市场为导向,考虑技术开发的有效性。市场引导着技术开发的方向,技术本身的发展规律决定这种引导实现的状况和程度。循着这一认识路径,我们看到,技术开发、开发成果的转移、技术开发成果的利用,才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创新过程。因此,技术创新是科技、经济一体化的过程。 来源:《中国科技产业》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tech.com.cn/TechForum/TechForumHtml/discourse/20000913.04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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