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犯罪造成的国家财产损失能有多少立案标准这个没有明确规定,量刑主要依据渎职犯罪中的财产损失立案标准。渎职犯罪构成要件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渎职侵权犯罪的规定立案标准(最高检发〔2006〕2号2006年7月26日颁布实施)/刑事案件中滥用职权罪(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或者处理自己无权决定或者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造成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建法释字〔2006〕2号2006年7月26日颁布实施)渎职刑事案件中滥用职权罪(第397条)
渎职犯罪在刑法中被列为单独一章,所以不是单独的刑事犯罪,而是被划分为许多具体的刑事罪名。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枉法罪、民事枉法罪和行政枉法罪;执行判决、裁定渎职等具体罪名共37个。渎职犯罪的认定标准可以概括为: (一)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九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重伤,或者三人轻伤,或者一人重伤,或者六人轻伤;(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四)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法律主观:渎职犯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为立案: 1。一人死亡,或两人重伤,或五人轻伤;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