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务员条件, 义务与权利第三章职责与级别第四章聘用第五章考核第六章职务任免第七章职务升降第八章奖励第九章处罚第十章培训第XI交流与回避第十二章工资福利保险第十三章辞职第十四章退休第十五章投诉第十六章职务聘任第十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员/ -2/,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务员的监管,建设公务员的高素质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本法应适用于第3 公务员和管理条的义务和权利。-0/、-2/《领导成员的选拔任用、免职和监督办法》以及法官、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公务员系统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执行中国共产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4、简答 公务员制度 原则有哪些1。竞争原则:竞争在体制内是公开平等的。所有考试、考核、录用等程序公开进行,所有报考人员不受性别、家庭出身、民族、宗教等限制。,逐步打破地域和身份的限制。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比赛进入公务员团队。2.功绩原则:功绩是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工作成绩。公务员的职务晋升、考核、任免、奖励等。都是基于他在工作上的成就。
考试、录用、任免、升降必须依法进行。4.党管干部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坚持社会主义国家人事制度的基础原则。建立制度不是削弱党对干部的领导,而是加强和改善党对政府工作人员的领导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把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行政人事条例管理,相应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管理。
5、 公务员考核规定要求 公务员考核工作要坚持哪些 原则公务员坚持客观公正考核,注重绩效原则。公务员的检查审查是指公务员的检查审查,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是指具有法定公务员考核权限的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法律及其有关规定明确规定。作为公务员 管理、公务员的一项制度性基础工作,考核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
组合原则:综合考核是指对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考核。重点考核是指在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公务员。公正性原则:“客观性”是指实事求是地、全面地、本质地反映公务员 s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成绩,避免片面性。“公平”是指任何公务员都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当公平,全面、公正地反映公务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