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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参股信用社,公务员不得兼职从事经营活动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5-19 00:02:18 编辑:考公小助手 手机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务员乙方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公务员号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在机关以外兼职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法律分析:公务人员不得兼职。

 公务员投资入股如何处理

1、 公务员投资入股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务员乙方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经商办企业的;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证券;买卖股票或投资其他证券;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外注册公司或投资股份;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营利性活动。

2、公职人员 参股经商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公务人员不得兼职。第公务员号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在机关以外兼职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不得领取兼职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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