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区(县)组织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2.公务员不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愿意接受调整的,应当辞退;3.公务员本人工作的单位被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人员编制,本人拒绝作出其他合理安排的,予以辞退;4.公务员不履行公务员义务和纪律,但不足以辞退,经教育仍不改的,应当辞退;5.公务员旷工、出差、请假,连续超过十五天未归者,或一年内超过三十天者,予以辞退。1、黑龙江公务员是铁饭碗吗?永远不会被辞退吗?你想多了~公务员当然可以依法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务员及人社部发[2009...
更新时间:2023-05-31标签: 黑龙江省公务员缩减公务员称职辞退黑龙江省缩减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