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如下:1。援藏干部和人才在西藏工作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同时,援藏干部和人才由拉萨按照当地同级干部和人才的工资标准(含补贴)发放工资,并享受驻藏工作人员的其他待遇。2.援藏干部人才在西藏工作期间,每月生活补贴3000元。援藏干部和人才进藏可给予一次性防寒费,一年发放6000元,每增加一年,再增加400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援藏干部和人才在西藏工作期间,由市委市政府给予每年5000元的补助;派出地或派出单位每年给予1万元补助,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4.援藏干部和人才在西藏工作期间,每月给予其家属1200元的补助(含营养费)。并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
6、应届毕业生 援疆 公务员是什么情况相关国家政策:报考自治区要求公务员、参考公务员(以下简称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PRC)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录取志愿:6月中旬,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终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去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基层团委负责推荐替补人员入选。
2011年,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实施了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新疆专项、西藏专项、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上述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更名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接力扶贫计划”项目列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专项工作。
7、政府对 援疆知青有什么优惠 政策几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支援西藏、援疆和边境干部的特殊/和优惠措施,主要包括:1 .1986年7月,《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通知》规定,鼓励科技人员到边远地区工作;偏远省区可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1995年3月和1996年10月,中组部和人事部分别下发了《关于选派援藏援疆干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定期轮换进藏援疆的干部,在内地可以享受住房、工资福利以及一次性补贴等待遇。
休假和探亲,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合并进行,每年一次,往返路费由派出单位负担。报销医药费,如在西藏、新疆治疗,由西藏、新疆单位报销;在内地治疗,由派出单位承担,等等。2.明确工龄,加强管理。(一)从沿海省市和中央部门分配到西藏、青海高原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不含按协议供养人员),服务期8年。
8、护士 援疆有什么 政策援疆护士在新疆工作,派出单位每月会给她们800元的家庭生活补助(含营养费)。并由派遣单位为其办理一次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二。援疆干部人才相关待遇1。援疆干部、人才在新疆工作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享受原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2.援疆在新疆工作期间,每月干部人才生活补贴2500元。援疆干部进疆可给予一次性防寒费。
每增加一年发4000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生活补贴和一次性防寒费由各级政府分别承担,3.援疆县处级以上干部援疆苏州市委组织部选派的干部,在新疆工作期间,市委市政府每年给予4000元补助;派出地或派出单位每年给予8000元补助,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4.援疆干部人才在新疆工作期间,派遣单位每月按800元发给家属补贴(含营养费)。